
南平市高级中学教职员工考勤暂行办法(试行)
为了提升我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及上级劳动人事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教职工(含教辅人员)出勤,有效执行“指纹考勤”,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南平市高级中学教职员工考勤暂行办法(试行),希望全校教职员工认真执行。
第一条:教师早读考勤时间:7:25前签到(夏季7:10前);晩自习考勤时间:19:15前签到,21:15后签退。
第二条:职工(含教辅人员)上下班一律实行 “指纹考勤”制度。
签到时间:上午:8:00前; 下午:2:30前(夏季15:00前);
签退时间:上午:11:10后;下午:5:10后(夏季17:30后)。
第三条:全校教职工大会、升旗活动和教研活动均以纸质现场签到考评为准。
第四条:教职工请假按“南平市高级中学请假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教职工请假做好相关登记与备案工作。
1、上班时先考勤,当天未考勤且未向相关负责人请假当旷工处理。
2、教职工工作日“外出学习或开会或外出公差”需至少提前一天在相关处室或年段做好登记(说明外出原因、时间),再由部门负责人或段长汇总,当天报学校办公室备案(校园网FTP备案)。
3、因接送小孩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准时考勤的职工(含教辅人员),可于每学期的开学前“准备周”在学校办公室做好登记(登记清楚“姓名,具体考勤时间”),上午的考勤时间可适当延迟。
第六条:其它
1、签到、签退以学校指纹机时间为准。
2、教务处负责教师每天汇总考勤情况,每周统计结果反馈办公室;办公室负责职工(含教辅人员)每天汇总考勤情况,最终汇总由办公室负责,并将汇总情况每周校园网公示。出勤情况以电子考勤和记载为依据,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
3、考勤结果作为教职员工年度考核、绩效工资考核、评优的重要要依据之一。
4、特殊工种人员考勤见另行规定(如生管、水电工、食堂勤杂工等)。
5、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如遇作息时间调整则指纹签到(签退)规定相应随之调整。届时将另行文说明。
南平市高级中学
2014-11-6
备注:本《暂行办法(试行)》 2014年11月17日 (星期一)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