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平市教育局文件
南教语〔2014〕12号
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啄木鸟”
查找错别字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市属有关学校:
根据《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闽教语〔2014〕4号)和《转发福建省关于开展第十五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南教语〔2014〕10号)的精神,推进我市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促进学校、公共服务场所用语用字规范化,提高师生用字规范水平,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 “啄木鸟”查找错别字活动,现将活动安排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县(市、区)辖区所属的中小学、市属有关学校。
二、活动时间
2014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
三、组织形式
(一) 参加人员
1.市属学校和各县(市、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每校组织10人以内学生组成啄木鸟小分队。
2.指定学校的语文教师作为领队。
(二)活动形式
1.各县(市、区)教育局应要求辖区所属中小学对学校所在街道上的广告及宣传栏等相关出现文字的地方进行错别字查找。
2.请各县(市、区)根据活动情况,推荐辖区内组织活动最好的两所学校,于2014年10月20日前将附件2和推荐的优秀组织学校填写的附件1加盖公章统一寄送至南平市教育局语委办,并将推荐学校的5张活动照片发语委办邮箱 。
3.市属相关学校自行安排学生对学校所在街道的广告及宣传栏等相关出现文字的地方进行错别字查找,活动结束后于2014年10月20日前将附件1加盖公章报送南平市教育局语委办,并将电子文档发语委办邮箱。
4.市属有关学校查找错别字后需实地拍照,上报市语委办,同时附上活动现场照片2-3张,于2014年10月20日发语委办邮箱。(联系人:邱晨旭,联系电话:8838155, Email:npywb@163.com)
四、其它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在组织活动的时候务必要求参与老师、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安全出发,平安回归。
(二)本次活动将设立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老师。
附件:1.“啄木鸟”活动统计表
2.各县市“啄木鸟”活动统计表
南平市教育局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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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处 |
附件1:
“啄木鸟”查找错别字活动统计表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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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队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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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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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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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别字 |
错字所在的路段及门牌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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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带队老师不能超过2位。
附件2:
各县(市、区)开展“啄木鸟”查找错别字活动统计表
填写单位: 填报时间:
参与学校 |
参与人数 |
查找错别 字数量 |
是否推荐为优秀 组织学校(限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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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参与学校 所;参与人数 人;查找错别字数量 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