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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4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预征订的通知》的通知
编辑:    admin发布时间: 2014-04-27 00:00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南平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4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预征订的通知》的通知

南平市教育局文件  

     

   


南平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4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  

预征订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属中小学: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4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预征订的通知》(闽教办基〔201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精神执行。  

   

   

   

南平市教育局  

                            2014415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闽教办基〔20146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4年秋季  

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预征订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  

根据国家有关中小学教材管理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313号)、《2009年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教基厅〔20086号)的精神,鉴于教育部2014年秋季义务教育语文、德育、历史三个学科起始年级将启用新修订教材,2014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尚未下达,为确保今年秋季新学年我省中小学生教科书“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现将我2014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预征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掌握2014年秋季全省中小学教科书数量,在教育部和我省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未正式下发之前,各市、县(区)教育局要组织所属中小学依据我厅下发的《2013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闽教基〔201328号),做好201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预征订工作。  

2.普通高中教科书因未涉及课标及教科书修订,各学校仍按照2013年秋季使用高中各学科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的版本统计教科书预订数,但不得提前预征订2014年秋季未开设的各学科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教科书。  

3.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教科书的预订数经各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后,请于55日前报送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分公司。  

待教育部目录下发后,我厅将正式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届时各市、县(区)教育局及中小学校均应严格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做好各学科教科书征订的相关衔接工作。  

42014年秋季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请各设区市严格按照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351号)要求,抓紧编制《征订目录》及“代购申请单”,下发到所有学校供学生自愿征订。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414  

(不予公开)  

   

  抄送: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4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