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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教育局
南体综〔2014〕19号
关于举办2014年南平市中学生体育五项联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体新局、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不断增强学生健身意识,增进体质健康,提高体育运动技能,丰富校园文体生活,推进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根据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年福建省中小学生体育六项联赛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闽体[2014]66号)的精神和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4年南平市中学生五项体育联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组队参赛工作。
附:2014年南平市中学生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联赛竞赛规程
南平市体育局 南平市教育局
2014年4月11日
南平市体育局办公室 2014年4月14日 印发
2014年南平市中学生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2014年7月1日至4日在邵武举行。
二、主办单位:南平市体育局、南平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邵武市文体局、邵武市教育局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市直各中学
四、竞赛组别及年龄规定:
(一)高中组运动员须是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初中组运动员须是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五、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须是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具有正式学籍且文化成绩合格的普通中学在校、在读学生。
(二)运动员只能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比赛,具有中学和业余体校双重学籍的学生可代表学籍所在学校(不含体校)参加比赛。转学时间达一年以上的学生方可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赛。
(三)同一年度在省优秀运动队、省体校集训时间累计达半年以上和已办理正式选调到省优秀运动队及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须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籍卡以及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证件不全者不予参赛。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比赛期间及比赛结束后,凡发现有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的,取消全队比赛成绩和名次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各组别可报男、女各1队,每队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不足10人不予参赛)。高中组每队最多允许4名高三年级的运动员报名参赛,初中组每队最多允许4名九年级的运动员报名参赛。
(二)所有参赛队均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其运动员须来自同一所学校。
(三)每个组别,各县(市、区)要有一所学校报名参赛。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必须报名参赛,根据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如连续两年不参赛,直接取消其称号的命名。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赛制根据报名队数而确定。每队每天进行两轮比赛。
(二)比赛规则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并执行下列特殊规定:
1、参赛队每场比赛中必须分成两组,每组各6名队员,分别参加第1、2节比赛。如某队由于伤病(或其它客观原因)不足10人,由对方教练指定队员上场比赛,每队每节指定仅限一人次。
2、比赛场上具有中学和业余体校双重学藉的队员不得超过2人。
3、第一、第二节比赛必须采用全场紧逼防守(包括全场人盯人紧逼防守或全场区域紧逼防守),否则将判罚教练员技术犯规,第三、四节比赛不做规定。
4、高三年级、九年级的运动员每节比赛上场不得超过两人,否则一经发现判罚出场,本节不得替补。
(三)上半时的两节,每节各有一次暂停,两节之间不得挪用。上下半时之间休息10分钟。
(四)男子使用7号、女子使用6号比赛用球。
(五)每队须有两套不同颜色、号码清晰、全队统一的比赛服装。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分别录取男、女前六名,如参赛队数不足六队,按照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二)获得录取名次的代表队和运动员将颁发奖状和成绩证书;获得名次的代表队的主管教练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经费:
参赛各运动队比赛期间伙食费由主办单位负责,住宿费、交通费由所在县(市、区)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超编人员一切经费自理。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队于6月10日将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二份(加盖县(市、区)体育和教育部门公章),分别寄达南平市体育局竞技科和南平市教育局德育科,并报电子文档(邮箱:nptyjxk@163.com)。
(二)报到:
1、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学籍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和健康证明。
2、裁判由大会负责选调。裁判长于赛前三天,裁判员于赛前二天到赛区报到。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4年南平市中学生篮球联赛报名表
参赛学校(公章): 领队: 教练员:
号码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身份证号 |
学籍卡号 |
就读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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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文体新局(章) 县(市、区)教育局(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2014年南平市中学生排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2014年5月23日—25日在顺昌举行。
二、主办单位:南平市体育局、南平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顺昌县文体新局、顺昌县教育局
三、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市直各中学。
三、竞赛组别及年龄规定
(一)高中组运动员须是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初中组运动员须是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五、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须是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具有正式学籍且文化成绩合格的普通中学在校、在读学生。
(二)运动员只能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比赛,具有中学和业余体校双重学籍的学生可代表学籍所在学校(不含体校)参加比赛。转学时间须达一年以上的学生方可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赛。
(三)同一学年在省优秀运动队、省体校集训时间累计达半年以上和已办理正式选调到省优秀运动队及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须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籍卡以及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证件不全者不予参赛。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比赛期间及比赛结束后,凡发现有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的,取消全队比赛成绩和名次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组别可报男、女各1队,每队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不足两套比赛阵容不予参赛)。高中组每队最多允许4名高三年级的运动员报名参赛,初中组每队最多允许4名九年级的运动员报名参赛。
(二)所有参赛队均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其运动员须来自同一所学校。
(三)每个组别,各县(市、区)要有一所学校报名参赛。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必须报名参赛,根据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如连续两年不参赛,直接取消其称号的命名。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规则执行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二)第1、2局比赛特殊规定:
1、全队12名队员分成两个阵容分别参加第1、2局比赛,每个阵容固定由6人组成,不能替换,其余各局比赛阵容不限。
2、比赛场上具有中学和业余体校双重学藉的队员不得超过2人。
3、第1、2局任何一局比赛若不足6人,则为阵容不完整,判该队该场输,局比分0:2,两局分数均为0:25。
4、若队员临时伤病不能参加比赛可由对方教练指定该队任一队员上场替补。队员因伤病不能比赛必须由大会医生认可,竞赛组与裁判长最后确定。凡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比赛成绩。
(三)比赛网高规定:
高中组:男子2.43米,女子2.24米。
初中组:男子 2.40米 ,女子 2.20米 。
(四)比赛赛制根据报名队数而确定。比赛若分两个阶段:即第一阶段采用3局2胜制,第3局决胜局比分同1、2局(为25分)。第二阶段均采用正式比赛的5局3胜制。
八、比赛决定名次办法
1、单循环比赛计分与名次计算方法:比赛结果为2:0时,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比赛结果为2:1时,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积分高者排名在前。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当积分相等时,决定名次顺序为:(1)胜场多者;(2)Z值;(3)C值。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胜场相等,采用以下办法决定名次:
(1)比较Z值
X(总得分)/Y(总失分)=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2)如Z值相等,则比较C值:
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分别录取男\女前六名;如参赛队数不足六队,按照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二)获得录取名次的代表队和运动员将颁发奖状和成绩证书;获得名次的代表队的主管教练将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十、经费:
各参赛队比赛期间伙食费由主办单位负责,住宿费、交通费由所在县(市、区)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超编人员一切经费自理。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队于5月3日前将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二份(加盖县(市、区)体育和教育部门公章),分别寄达南平市体育局竞技科和南平市教育局德育科,并报电子文档(邮箱:nptyjxk@163.com)。
(二)报到:
1、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学籍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和健康证明。
2、裁判由大会负责选调。裁判长于赛前三天,裁判员于赛前二天到赛区报到。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4年南平市中学生排球联赛报名表
参赛学校(章): 领队: 教练员:
号码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身份证号 |
学籍卡证号 |
就读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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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体育局(公章) 县(市、区)教育局(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2014年南平市中学生乒乓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2014年7月9日至11日在光泽举行。
二、主办单位:南平市体育局、南平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光泽县文体新局、光泽县教育局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市直各中学
四、竞赛项目
男、女单打,男、女双打
五、竞赛组别及年龄规定
(一)高中组运动员须是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初中组运动员须是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六、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须是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具有正式学籍且文化成绩合格的普通中学在校、在读学生。
(二)运动员只能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比赛,具有中学和业余体校双重学籍的学生可代表学籍所在学校(不含体校)参加比赛。转学时间须达一年以上的学生方可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赛。
(三)同一年度在省优秀运动队、省体校集训时间累计达半年以上和已办理正式选调到省优秀运动队及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籍卡以及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证件不全者不予参赛。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比赛期间及比赛结束后,凡发现有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的,取消其比赛成绩和名次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各组别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男、女运动员各4人。
(二)所有参赛队均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其运动员须来自同一所学校。
(三)每个组别,各县(市、区)要有一所学校报名参赛。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必须报名参赛,根据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如连续两年不参赛,直接取消其称号的命名。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规则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各单项比赛赛制根据报名人(对)数而确定。
(三)比赛使用“红双喜牌”三星白色球;
(四)运动员比赛服装的主色应与比赛用球的颜色有明显不同,双打运动员服装必须统一。
(五)每名运动员单双打可兼报,队数不限。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各组别分别录取男、女团体总分前六名和单项前六名,团体总分按各组别运动员单项得分总和排列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以此类推。各单项一至六名按7、5、4、3、2、1计分。
(二)各单项参赛运动员不足7人(对)减一录取。
(三)获得团体总分前六名的代表队和单项前六名的运动员将颁发奖状和成绩证书。获得名次的代表队的主管教练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十、经费:
参赛各运动队比赛期间伙食费由主办单位负责,住宿费、交通费由所在县(市、区)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超编人员一切经费自理。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队于6月18日将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二份(加盖县(市、区)体育和教育部门公章),分别寄达南平市体育局竞技科和南平市教育局德育科,并报电子文档(邮箱:nptyjxk@163.com)。
(二)报到:
1、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学籍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和健康证明。
2、裁判由大会负责选调。裁判长及编排长于赛前三天,裁判员于赛前二天到赛区报到。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4年南平市中学生乒乓球联赛报名表
学校(盖章): 领队: 教练员: 手机号:
序号 |
组别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日 |
身份证号码 |
年级 |
学籍号 |
单打 |
双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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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名表请逐栏填写(必须电脑打印)
各县(市、区)文体新局(盖章) 各县(市、区)教育局(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2014年中学生羽毛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2014年7月16日至18日在松溪县举行。
二、主办单位:南平市体育局、南平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松溪县文体新局、松溪县教育局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市直各中学
四、竞赛项目
男、女单打,男、女双打
五、竞赛组别及年龄规定
(一)高中组运动员须是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初中组运动员须是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六、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须是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具有正式学籍且文化成绩合格的普通中学在校、在读学生。
(二)运动员只能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比赛,具有中学和业余体校双重学籍的学生可代表学籍所在学校(不含体校)参加比赛。转学时间须达一年以上的学生方可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赛。
(三)同一年度在省优秀运动队、省体校集训时间累计达半年以上和已办理正式选调到省优秀运动队及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须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籍卡以及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证件不全者不予参赛。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比赛期间及比赛结束后,凡发现有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的,取消其比赛成绩和名次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各组别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男、女运动员各4人。
(二)所有参赛队均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其运动员须来自同一所学校。
(三)每个组别,各县(市、区)要有一所学校报名参赛。省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必须报名参赛,根据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如连续两年不参赛,直接取消其称号的命名。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各单项比赛赛制根据报名人(对)数而确定。
(三)各参赛队须备有比赛服装,双打运动员服装必须统一。
(四)每名运动员单双打可兼报,队数不限。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各组别分别录取男、女团体总分前六名和单项前六名,团体总分按各组别运动员单项得分总和排列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以此类推。各单项一至六名按7、5、4、3、2、1计分。
(二)各单项参赛运动员不足7人(对)减一录取。
(三)获得团体总分前六名的代表队和单项前六名的运动员将颁发奖状和成绩证书。获得名次的代表队的主管教练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十、经费:
各参赛队比赛期间伙食费由主办单位负责,住宿费、交通费由所在县(市、区)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超编人员一切经费自理。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队于6月25日将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二份(加盖县(市、区)体育和教育部门公章),分别寄达南平市体育局竞技科和南平市教育局德育科,并报电子文档(邮箱:nptyjxk@163.com)。
(二)报到:
1、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学籍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和健康证明。
2、裁判由大会负责选调。裁判长及编排长于赛前三天,裁判员于赛前二天到赛区报到。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4年南平市中学生羽毛球联赛报名表
学校(盖章): 领队: 教练员: 手机号:
序号 |
组别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日 |
身份证号码 |
年级 |
学籍号 |
单打 |
双打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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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名表请逐栏填写(必须电脑打印)
各县(市、区)文体新局(盖章) 各县(市、区)教育局(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2014年南平市中学生田径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5月30日—6月1日在南平举行。
二、主办单位:南平市体育局、南平市教育局
三、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市直各中学。
四、竞赛组别
高中组、初中组。
五、竞赛项目:
(一)初中组(12项)
100米 、 200米 、 400米 、 800米 、 1500米 、 100米 栏(女)、 110米 栏(男)、4× 100米 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
(二)高中组(12项)
100米 、 200米 、 400米 、 800米 、 1500米 、 100米 栏(女)、 110米 栏(男)、4× 100米 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
六、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须是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具有正式学籍且文化成绩合格的普通中学在校、在读学生。
(二)运动员只能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加比赛,具有中学和业余体校双重学籍的学生可代表学籍所在学校(不含体校)参加比赛。转学时间须达一年以上的学生方可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赛。
(三)同一年度在省优秀运动队、省体校集训时间累计达半年以上和已办理正式选调到省优秀运动队及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籍卡以及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证件不全者不予参赛。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比赛期间及比赛结束后,凡发现有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的,取消其比赛成绩和名次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各组别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男、女运动员各6人。
(二)所有参赛队均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其运动员须来自同一所学校。
(三)每个组别,各县(市、区)要有一所学校报名参赛。省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必须报名参赛,根据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如连续两年不参赛,直接取消其称号的命名。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根据各项目报名人(队)数确定比赛赛次,参赛运动员不足3人(队)的项目不进行比赛。
(三)运动员号码布由大会统一制作。
(四)接力比赛运动员须有统一服装。
(五)投掷比赛器材重量与跨栏比赛规格规定附后(见附件)。
(六)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2人,不含接力项目。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录取男、女团体总分前六名和单项前六名。团体总分名次按各组别运动员单项得分总和排列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依此类推。各单项一至六名按7、5、4、3、2、1计分。
(二)各单项参赛人(队)数不足7人(队)的减一录取。
(三)团体总分前六名颁发奖状;单项前六名颁发成绩证书。获得名次的代表队的主管教练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经费:
各参赛队比赛期间伙食费由主办单位负责,住宿费、交通费由所在县(市、区)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超编人员一切经费自理。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队于赛5月10日前将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二份(加盖县(市、区)体育和教育部门公章),分别寄达南平市体育局竞技科和南平市教育局德育科,并报电子文档(邮箱:nptyjxk@163.com)。
(二)报到:
1、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学籍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和健康证明。
2、裁判由大会负责选调。裁判长及编排长于赛前三天,裁判员于赛前二天到赛区报到。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南平市中学生田径联赛场地、器械规格标准
(制定依据:2010年规则条款第168条 跨栏跑;第187条 投掷项目通则;田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新版)
项目
组别 |
铅 球 |
标 枪 |
110米 栏、 100米 栏(米) | |||
重 量 (千克) |
重 量 (克) |
栏高(米) |
起点至第一栏 |
栏间距 (米) |
最后一栏至终点 | |
高中男子 |
7.26 |
800 |
1.067 |
13.72 |
9.14 |
14.02 |
初中男子 |
5.00 |
700 |
0.914 |
13.72 |
9.14 |
14.02 |
高中女子 |
4.00 |
600 |
0.838 |
13 |
8.50 |
10.5 |
初中女子 |
4.00 |
600 |
0.762 |
13 |
8.50 |
10.50 |
2014年南平市中小学生田径联赛报名表
单位: 组别: 领队: 教练:
序 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 |
年级 |
学籍 卡号 |
100 米 |
200 米 |
400 米 |
800 米 |
1500 米 |
100 米栏 |
110 米栏 |
跳高 |
跳远 |
三级跳远 |
铅球 |
标枪 |
4× 100米 接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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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文体局(章) 各县(市、区)教育局(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