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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高级中学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编辑:    教务处发布时间: 2017-08-01 14:09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南平市高级中学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南平市高级中学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为深入推进我省高中课程改革和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闽教基〔2016〕5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试性质与原则
1.考试性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2.考试原则。坚持素质教育导向,实行全面考核,促进全面发展。坚持自主选择。坚持深化高中课程改革,促进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发展。坚持统筹兼顾,促进高中改进教学和高校科学选拔学生。
二、考试科目与类别
1.考试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和美术14门。
2.考试类别。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14门科目均设置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另外设置等级性考试。
三、考试内容与方式
1.考试内容。省教育厅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制定“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规定各科目命题原则、考试题型、试卷结构等。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科目必修学分要求的内容,等级性考试范围为必修和选修I的内容。
2.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实行书面闭卷笔试,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7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均实行书面闭卷笔试,信息技术科目合格性考试实行无纸化上机考试,考试时长均为70分钟。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科目另设实验(实践)操作测试,测试时长均为20分钟。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等级性考试均实行书面闭卷笔试,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
体育与健康、音乐和美术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实行学科技能或素养测试,考试时长根据省统一考试说明确定。
四、考试组织与实施
1.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生须参加所有科目(含操作测试项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准备参加6月份高考的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招生要求,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
2.报名方式。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名。
3.报考次数。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1次重考。重考仍不合格者,可在离校后2年内继续申请重考。
等级性考试科目每生限选3门。学生在校期间选定的3门科目等级性考试均只能在高三年级参加一次。等级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仅限当年有效。考生若再次参加高考,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可更换,也可选择同一科目再次考试。
4.考试组织。语文、数学、外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5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
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科目实验(实践)操作合格性测试由设区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由学校或县(市、区)教育局依据省统一考试说明组织测评,由学校组织实施的,在施考前要制定考试实施方案,主管教育局统筹审核同意后报设区市教育局备案,并进行校际间交叉监考。由市、县(区)教育局加强考试过程巡视和成绩评定审核。
5.考试时间安排。高中各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相应安排在高中三个学年进行,学生在完成必修学分课程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参加合格性考试时间。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等级性考试统一安排在高三年级4月份。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年级 考试科目 考试类别 考试时间
高一 信息技术 合格性考试 6月
音乐、美术(限选1门)
高二 历史、地理、物理、化学、信息技术 合格性考试 1月
思想政治、生物、通用技术
历史、地理、物理、化学
6月
音乐、美术(限选1门)
高三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生物、
通用技术
合格性考试 1月
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 4月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限选3门) 等级性考试 4月
 
注:体育与健康科目的补考时间由设区市教育局确定。
备注:1、南平市高级中学2017级高一时选美术参加合格性考试,高二时选音乐参加合格性考试。
2、因所有科目(含操作测试项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均以“合格、不合格”呈现,考试难度应有所降低,且思想政治、生物、通用技术合格性考试在高二下进行,语文、数学、英语合格性考试在高三上进行,高考仍为老办法,为减轻学生负担,拟在高一下就实行文理分科,明确高考方向。
3、各科课时安排予以适度调整。
五、考试成绩评定与使用
1.卷面分值。所有笔试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每门满分100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
2.成绩呈现。所有科目(含操作测试项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11门科目合格分数线为60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科目的实验(实践)操作项目按测评标准评定成绩是否合格。
等级性考试成绩分为五个等级,按位次由高到低为 A、B、C、D、E。原则上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比例不超过5%。
3.成绩使用。
(1)高中毕业认定。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含操作测试项目)成绩合格,是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
(2)高校招生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等级性考试成绩将折算成相应分数计入6月份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具体折算办法由《2018年福建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规定。
(3)高中课程管理与质量评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评价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条件保障,提高命题质量,严格考试管理。
2.加强教学管理。学校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和每个学期授课科目数量,严禁压缩课程授课时间,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课程。对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完成情况进行考查,确保完成必修学分。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指导,为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帮助。调整教学组织方式,尊重学生选择权,满足学生选学的需要,切实把走班教学落到实处。
七、其他事项
1. 本实施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全面实施。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行14门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2015年、2016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仍执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方案。
2.普通高中在校生须先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后,方可参加等级性科目考试。
3. 因休学、留级等原因转入2016级、2017级、2018级的高中学生,其已获得的高中学业基础会考科目成绩仅可认定为该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并须通过其他科目合格性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