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共南平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于2021年11月11日起,六届市委第一轮巡察一组对教育局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特别是对南平工作四个方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聚焦市教育局党组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党史学习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进新时代新南平治理现代化,为全方位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巡察对象
市教育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南平第一中学、南平市高级中学、南平剑津中学、南平第四中学、南平实验小学、南平师范附属小学等6所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巡察方式
巡察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列席重要会议、组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走访调研和暗访、调阅复制有关资料、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向有关涉案人员了解情况、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巡察组不干预市教育局党组的正常工作,不履行纪律审查职责。
四、巡察时间
2021年11月11日进驻巡察,原则上安排30天左右。
五、联系方式
组 长:梁 飞
副组长:刘剑锋、张宝清
联系电话:19305093503
(受理时间8:00—17:30)
邮政信箱:南平市B0097号邮政信箱
同时,在南林核心区商务写字楼4号楼2层B区市教育局办公区设置巡察联系信箱。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南平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教育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和上述6所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市教育局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各项纪律要求,请大家对巡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12388 ,工作时间正常受理。
中共南平市委巡察一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