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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高级中学班主任工作条例
编辑:    admin发布时间: 2014-05-26 00:00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南平市高级中学班主任工作条例

南平市高级中学班主任工作条例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  班级工作是学校管理的基础工程,班主任是学生班级建设的组织者、领导者和教育者,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造就一支优秀的班主任队伍,是落实学校德育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学生德育大纲》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保证班认行工作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充分调动班认行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特制定本条例。  

二、班主任素质  

第二条  班主任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第三条  班主任要认真学习德育理论和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教育方针,师德高尚,遵纪守法,积极、准时参加各种会议和培训。  

第四条  班主任应掌握教育学、心理学、人才学、德育等基本原则,并能以这些理论为指导研究德育工作,撰写德育论文或心理,在工作中讲究艺术,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三、学生德育培训目标  

第五条  学生德育培养目标是把全体学生培养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并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长为共产主义者。  

第六条  学生德育目标是热爱祖国,具有报效祖国的精神,拥护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初步树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奋斗的理想志向和正确的人生观,具有公民的社会责任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宪法、法律,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科学的思想方法,具有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开拓进取、坚毅勇敢等心理品质和一定的道德评价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四、班主任工作  

第七条  班主任担负着向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教育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树立造福人类、服务国家建设、提高民族素质的志向,培养具有社会主义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愿意献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接班人。  

第八条  班主任要根据德育工作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话纲要》,《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把行为教育融入思想教育过程中,引导学生遵守《班级公约》和《学生一日常规》,培养学生“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追求”。  

第九条  班主任要把校风、班风、学风建设作为思想品德教育的第一要务,作为学生思想品德培养的基本载体。要培养学生遵纪守法、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的主体意识;要培养学生互帮互助,团结向上的团队精神,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积极钻研、奋发有为的学习作风,培养学生乐于助人,关心他人,勇于奉献的时代精神。“三风”建设要结合学校和班级实际,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措施,要讲求实效。  

第十条  班主任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的培养,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树立远大理想,按照学习的基本规律引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培养主体学习意识,按照学习的基本需要抓好班级学生的学习习惯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积极建立良好的学习环境,创设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学生健康发展。重视班级学生的学习质量,配合科任教师做好质量调控工作。  

第十一条  重视班级常规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班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引导班干部自觉开展工作。指导学生开展班级团队工作,形成生动、活泼的班风。做好家校联系工作,畅通家校联系渠道,提高班级管理工作成效。注重学生思想、心理、学习、人际关系等变化,运用现代心理教育手段积极加以疏导。认真做好学生日常行为记载、分析、提取和研究工作,及时发现学生的思想变化,采取措施,解决学生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确立班级中特殊生对象,做好跟踪、教育、转化工作。研究学生思想变化的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学校环境等因素,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与转化工作。组织好主题班会,按照德育工作要求,积极调研,选好专题,结合实际,编拟教案。班主任要重视安全教育在学生思想品德教育中的地位与作用,定期举行安全专题教育,突出学生交通、饮食、消防、人身安全等教育。安全教育工作有记载、有教案,有结果评价。按时做好学生的阶段素质评价与学期素质总评工作,学生评价工作要实事求是,准确把握学生发慌与变化的轨迹,通过评价发现班级存在的问题症结,为班级管理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  班主任要重视环境育人的作用,抓好班级德育环境建设,按照政教处统一的规范做好班级环境布置工作。班级布置应该醒目、大方、美观,符合学生审美观念与要求。每个班级必须做到有班训、国旗、名人名言、图书角、团活动角、学习园地、卫生角、定期班刊。班级必须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创造优良的育人环境。  

第十三条  班主任要把学生的行为教育作为品德教育的基本内容,作为学生“学会生活、学会做人”的基本内涵。根据班级的阶段工作和学生的阶段表现特点,设立行为教育专题,组织专题活动,开展专题教育。专题教育应该具有形象性、客观性,专题教育应选好学生行为焦点,确定学生行为重点,做到目标明确,预期效果清晰。行为教育还可以通过在班级中设立文明值勤岗、学生行为监督员等,推动学生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第十四条  班主任应该结合学校总体计划做好法制教育与宣传。法制教育应该具备必要的条件,一是掌握典型案例,二是掌握学生行为中与法律规范相冲突的问题。形成从法律出发,立足案例,结合客观,讲求效果的工作模式。法制教育应该在学期初做好计划,力求工作的系列化、过程化。  

第十五条  班主任应该根据学校或处室的布置,组织好各种大型活动或外出实践活动。组织活动要注意到学校和班级的形象,自觉维护班级荣誉,做到出席整齐、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听从指挥、令行禁止。组织学生参与活动,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荣誉感,对于有背于活动组织者要求的行为,班主任应及时制止,加以纠正,保持活动的严肃性。  

第十六条  班主任要建立和科任教师沟通协商的机制,商讨本班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协调班级的各种活动和课业负担,共同关心学生的思想变化和心理发展。正面引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身心的科技、文化和社会活动,鼓励学生发展正当的兴趣和特长,培养学生良好生活习惯、劳动习惯和学习习惯。  

第十七条  班主任要组织学生积极贯彻《体育工作条例》《卫生工作条例》,组织学生参加各种体育锻炼,使学生掌握一种或多种健身方法和技能。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应与各学科学习协调进行,避免冲击学科教学。班级要按照政教处安排做好包干区卫生和教室卫生,注重日常环境的维护和保洁。卫生工作包括学习环境、住宿环境、活动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班级中必须有卫生宣传专栏,有定期检查卫生的活动,努力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五、班主任工作评估  

第十八条  班主任工作评估具体方案参照《南平市高级中学班主任工作评估表》。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其解释权归校教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