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高级中学 > 德育频道 > 南平高级中学学生请假制度
南平高级中学学生请假制度
编辑:    admin发布时间: 2014-05-13 00:00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南平高级中学学生请假制度

南平高级中学学生请假制度  

   

1.      学生请假必须亲自向班主任申请,一天以内班主任、段长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政教处审批,三天以上分管校长审批,课间外出需经班主任同意并签发放行条方可离校。  

2.      班主任应把请假关,教育学生克服困难,依时到校,下列三种情况事先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a.因病,起床行动不便、留医等。b 上学途中发生意外。C.家中突有急事,必须该生参与等,应先通知班主任,事后由该生亲自将申请书、班级、年段意见及有关证明报政教处,由政教处、教务处依情况审批是否给予放假。其它情况一般不作补假。  

3.      申请补假必须于第二天(星期六),特殊情况可再当周内申请。  

4.      申请补假必须持有效证明,1)申请补病假必须有医生开的详细病历证明及医院收费发票;2)申请补事假由家长申请,注明具体事由,或家长亲自到校补办。  

5.      住宿生请假不回校入宿,由班主任签意见,三天以内由生管组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政教处审批。  

6.      临时请假必须由班主任或段长签名同意,特殊情况可由下班教师签名同意,事后应通知班主任。  

7.      学生伪造事实骗取请假视为违纪,一经发现从严处分。  

8.      教师不应迁就学生,更不应庇护学生,对学生伪造事实骗取请假的行为,默认、不教育、不制止视为失职。  

9.      体育课请假要写情假条交班主任批,上课前交体育教师,除体育教师批准外,应到课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