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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学生在校使用手机暂行管理办法
编辑:    admin发布时间: 2014-04-08 00:00    次浏览   大小:  16px  14px  12px
规范学生在校使用手机暂行管理办法

南平市高级中学规范学生在校使用手机暂行管理办法  

   

随着电信技术的发展,手机在方便联络、交流感情的同时,也给学生生活、学校管理和正常的秩序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部分学生利用手机在夜晚上床睡觉后网聊、玩游戏,造成第二天上课分心、有的还迷恋上网;有个别学生在上课时间悄悄使用手机等。为了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宿舍区学生晚寝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关于规范学生使用手机暂行管理办法》,希望得到家长的大力支持、配合,协助学校教育孩子科学、规范、合理地使用手机。规定如下:  

第一条  学校要求,学生原则上在上学期间不得携带手机入校,若携带手机入校,在校上学期间(上午720—1140(冬时)或7:10—11:30(夏时)、下午14:10—17:40(冬时)或14:30—17:55(夏时)、寄宿生晚自习19:00—22:30)手机必须处于关机状态,不得使用,若违者,其手机暂由科任老师、班主任或段长等暂时代为保管。  

第二条  在上学期间,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使用办公室电话或借用老师手机进行联系,学生不得以此为借口私自使用自己手机;若家有急事家长需联系学生的请与班主任联系并转告学生。  

第三条  在上学期间,学生手机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自行负责。  

第四条  学生违反使用手机管理规定者,按下列要求予以处罚:  

(一)学生违反规定,一经发现,任何教师都有权收缴其手机交到班主任、年段或政教处(代为保管)并登记,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反馈信息,并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二)学校考试一律不得把手机带人考室,若利用手机作弊违纪者,学校代管手机半学期以上,对违纪学生予以全校通报批评;班主任应将违纪情况告知家长并请家长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孩子思想教育工作。  

(三)学生违规使用手机,拒不交出手机或因收缴手机而顶撞、威胁、侮辱教师、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学校代管手杌一个学期。对违纪学生视其情节依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退等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学籍。  

   

学生签名:         (高   年段          号)  

家长签名:                           

南平市高级中学  

 201391   

   

(备注:本文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学生保管,请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