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南平市教育系统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和《南平市教育系统2014年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的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我校师德师风水平再上台阶,南平市高级中学向全体学生和家长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依法治教。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循教育规律,积极参与课程改革实践,掌握现代化教育手段,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办好让南平市民满意的学校。
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规定,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推进“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切实落实“收支两条线”。
三、严格考试管理。认真做好考试命题和安全保密工作,加强考场管理现代化建设,严肃考风考纪,坚持和完善考试巡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真查处考试违纪舞弊行为。
四、推行招生阳光工程。全面实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五、全面推行校务公开。严格按照《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多渠道多形式,及时向社会及师生员工公开各项内容。
六、加强效能建设。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实施教职工量化考核办法,加强行政后勤效能建设,改进行政后勤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七、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福建省中小学校行风建设和教师职业道德“六要六不准“的规定》,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八、加强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教育收费、招生考试等投诉和违纪违法举报,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上述承诺,敬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诺人员,学校将进行过错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等,情节严重者将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监督电话:8612858
承诺单位:(盖章)
2014年5月22日